情侣住酒店1年后收到5段隐私视频 酒店:我是受害者
去年7月份, 胡先生和未婚妻小丽曾入住过南宁一家酒店。胡先生说,今年,突然有一位陌生人给他们发来几段私密视频,里面的人竟然是他和未婚妻。
这些视频是怎么被拍下的?
又是谁干的呢?
胡先生说,他是一名夜场酒吧的DJ ,去年7月,他去河池发展,就在南宁万紫千红酒店包了一间客房,安置未婚妻小丽,只要有时间他都会返回南宁。
今年7月28日,就在他们几乎淡忘了住酒店这段经历时,突然有陌生人添加了小丽的微信,紧接着发来了5段她和胡先生的私密视频。
南宁市民 胡先生:就感觉腿都软完了,感觉这种事情只能发生说在别人身上,没想到突然有一天发生在自己的身上。
胡先生说,陌生人还发来两人的手机号码和身份证信息,与他们入住酒店时登记的信息完全相符。
该陌生人还称这5段视频,是他在“黄色网站”上无意间发现的,只是善意提醒他们而已。但在胡先生看来,对方想要敲诈勒索钱财的意图很明显。
为了找出真相,当晚11点,他再次入住南宁万紫千红酒店702号房,在床铺上方吊灯盖帽内果然发现了一大一小两个摄像头,于是报警处理。
酒店房间内怎么会出现摄像头呢?
酒店负责人称他们也是受害者
南宁万紫千红酒店经理 张女士:自己酒店为什么会安这个呢?也不想一想,砸自己的饭碗吗?
张经理说,接到胡先生反映后,他们已经对酒店所有房间进行了排查,并联系通信运营部门人员前来查看,目前只发现702号房间有通信端口,其他房间则没有发现。
此次事件发生后,酒店方一直都在配合警方的调查,只有调查处理结果出来后,才能确定到底是谁安装了针孔摄像头。
期间,酒店方和胡先生也协商了赔偿事宜,愿意退还他3个月包房费4500元,但胡先生则提出要赔偿3万元,目前酒店几位股东还未达成一致意见。
律师表示:我国民法典对保护公民隐私权有明确法律规定,酒店作为经营者对它经营场所内的客人信息、人身安全以及隐私权,都有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。
广西元兴律师事务所律师 朱广新:无论这个摄像装置是否是这个酒店或者是酒店的员工装置的,酒店没有尽到相应的管理职责,也没有尽到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,是存在过错的。如果双方就这个赔偿的事项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,可以通过向法院诉讼的方式维权。
记者 |李永新 李浩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