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司人事造假冒领近1900万工资 3人获刑

  近日,苏州太仓市人民检察院公布了一起涉嫌职务侵占罪的案例,一名公司的人事薪酬专员在五年时间内,冒领了公司近1900万元工资。

  此前,太仓一家电子公司接到员工举报,称发放的工资和离职补偿金有问题。

  太仓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邹艳青:有些员工的工资没有发放到位,还有一部分工资发了,但发放对象不是该电子公司的员工。

  公司清查发现,人事薪酬专员严某有重大嫌疑,该电子公司为某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,工资均由总公司发放。工作期间,严某发现总公司财务只会确认工资汇总表上是否有领导签字审批,并不会审核工资表实际内容。

  随后,他找到自己的助理念某和同学易某,让同学易某提供他人的银行卡等信息,让助理在制作离职员工工资汇总表时,用这些信息来冒充公司的离职员工,通过PS领导签字的方式,领取离职工资以及补偿金。

  太仓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邹艳青:

  重新再做一张离职工资的明细表和汇总表,在里面增加了很多不是公司员工的社会人员。钱发下来之后,到了相应人员的银行卡内,之后再由他的同案犯,将银行卡内的钱转账给严某。

公司人事造假冒领近1900万工资 3人获刑

  与此同时,严某利用职务之便,在制作在职员工的工资汇总表时,用掌握的假员工身份信息和银行卡号代替真员工的相关信息,并给假员工伪造了2万元以下的较高工资,冒领到工资后,再以“公司疏漏”等借口,将实际工资转账给被替换的真员工,自己侵占差额剩下的钱款。

  太仓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邹艳青:

  助理获利70万左右。一个月多核算15到20个假员工的工资,总公司对于太仓分公司的人员管理不是很到位,而且对于公司的人员的录用并不是很了解。

  严某交代,他投资失败后,又沉迷于彩票和赌球,欠下了高利贷,便想利用发现的管理漏洞弥补个人债务亏空。检察机关审查发现,严某在念某和易某的帮助下,共侵占该公司财产近1900余万元。近日,三人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到四年六个月不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