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子好吃懒做跨省偷20000斤冬瓜 吃不完就卖给菜贩

  近日,在安徽省宿松县汇口镇发生一起盗窃事件。一男子跨省偷冬瓜达2万斤,男子因涉嫌盗窃罪被当地警方拘留,案件仍在审理之中。

  案情回顾

  今年9月以来,安徽宿松县多家农户种植的冬瓜在夜间被盗。民警通过蹲守,将正在偷瓜的沈某抓获,冬瓜大盗车后座塞满赃瓜。

男子好吃懒做跨省偷20000斤冬瓜 吃不完就卖给菜贩

男子好吃懒做跨省偷20000斤冬瓜 吃不完就卖给菜贩

  原来,30出头的沈某,是名无业人员,平常好吃懒做、游手好闲。今年9月初,他看到汇口镇耕地里到处都是冬瓜,遂萌生驾车盗窃冬瓜回家做菜的主意。

  不曾想,第一次作案竟然轻易盗窃了600余斤,因担心家里一时吃不了会使冬瓜坏掉,便拿出500余斤销售给周边居民,由此非法获利400余元。

  通过卖瓜尝到甜头后,沈某干脆把盗窃冬瓜作为自己的生财之道。之后,频繁驾车沿村路或国道去汇口镇作案。每次作案回来,都将盗窃的冬瓜卖给当地蔬菜商贩。至案发,共作案12次,盗窃冬瓜2万斤,非法获利1万余元。

  目前,沈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宿松县警方依法刑事拘留。案件仍在审理之中。

  法条链接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

  第二百六十四条【盗窃罪】盗窃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或者多次盗窃、入户盗窃、携带凶器盗窃、扒窃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
  君子爱财,取之有道。莫伸手,伸手必被抓,切勿心存侥幸。

  (羊城晚报·羊城派综合自宿松警方、南康法院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