七旬老人花百万报私教课退费遭拒 法院这样判

  3月13日,广州法院举办“公正司法促消费,繁荣市场拼经济”新闻通报会,发布广州法院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,其中一则案例聚焦老年人消费权益保护,明确经营者不得通过诱导性营销损害老年群体合法权益。

  谢某年近七十岁,一年内其与某运动公司共签订28份《私教协议》,并向该公司支付百万余元私教费。私教协议约定的课程为拳击、普拉提等。实际履行中,某运动公司存在同一时段内叠加扣除不同课程费用的情形。此后,谢某以身体不适等原因提出退费申请,该公司未予同意。谢某遂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协议,返还尚未履行部分以及多扣的课程费。

  法院认为,案涉合同具有显著人身性,且从协议约定的服务项目及上课频率来看,明显不适合老年人,故支持谢某解除合同的请求,判令公司退还尚未履行的大部分费用。对于谢某要求某运动公司返还多扣课程费的问题,由于双方合同中并无明确约定允许同一时段内叠加扣费,且该公司曾于某日同时段扣除谢某8个课程的费用,明显违背常理,故亦支持谢某该部分请求。

典型意义:通过司法裁判划清依法经营边界

  本案聚焦老年人消费权益保护,明确经营者不得通过诱导性营销损害老年群体合法权益。针对无正当理由重复扣费的行为,通过司法裁判划清依法经营边界。本案为规范老年人消费市场提供了司法范本,既强化对弱势群体的倾斜保护,又引导广大老年人增强理性消费意识,从而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。

  文/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:魏丽娜、赵越 通讯员:张雅慧